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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城轨交通的安全防灾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通常为城市内部大型的基础性设施,并且它直接面对的是活生生的旅客,这些基础设施投资额巨大,施工周期长,环境因素复杂,风险很高。建成运营之后,为城市的发展带来巨大的促进作用。一旦发生灾害,不但会造成设施的损毁,更会带来不可估量的生命财产的损失。因此,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防灾永远是一项极为重要的课题,需要仔细研究、认真对待。
给城轨造成冲击的灾害可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自然灾害包括洪涝、水淹、地震、雪灾、台风、泥石流、滑坡等;人为灾害主要有战争、交通事故、火灾、泄露、化学爆炸、环境污染、工程事故等。这些灾害的共同特点就是灾害空间分布的有限性、潜在性、突发性,以及发生灾害时间、地点的强随机性,必须采取可靠地手段将这些灾害的破坏程度降低到最小。
对于防火的要求,地下铁道的出入口、通风亭的耐火等级为一级,车站站台、楼梯、疏散通道等旅客集散区域的墙壁必须采用耐火阻燃材料。必须设置隔火墙等阻止大火蔓延的障碍物,防火门采用平开门,在关闭后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每一个防火区的安全出入口不能少于两个。地铁内部的消防栓设置的最大间距以及最小的用水量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必须设置事故机械通风系统,将排烟系统与排风系统合用,二者在灾害发生时可以转换使用。必须设置火灾疏散指示和防灾救护设施,同时设置防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监控系统。对于抗震要求,所有的地下结构和高架结构的抗震等级满足抗震设计规范规定。对于防空袭的技术要求,地铁等地下结构全部为钢筋混凝土筑就,是得天独厚的防空袭场所,在设计和施工中要充分考虑防空袭的特殊规定。对预防水灾的技术要求,要防止地面洪水沿车站出入口灌入地下,破坏地下设施,影响交通运输。结构本身要防水,同时使用防水卷材、防水涂料。
电力牵引的列车采用直流供电,利用走行轨作为回流通路,钢轨因为长时间使用后绝缘效果降低,就会发生钢轨内部的直流电泄漏到道床、车站、隧道和其他管线里面,给这些设施造成破坏,这种泄露的电流称为杂散电流。杂散电流的泄露不但会给地铁周围的地下公共环境造成污染,还会对地铁的基础设施的围护结构产生腐蚀,所以必须防止这种情况发生。通常采用的方法之一就是将地下基础中的管片钢筋进行焊接变成等电位体,形成法拉第笼,以达到防止杂散电流的目的。
城轨交通系统的防灾,尤其是地铁的防灾,必须在设计期间考虑周全。对于高架轻轨以及地面的有轨电车,主要就是防止突发的事故之后,能够为乘客提供宝贵的疏散时间。
(本文选自山西教育出版社《铁路擎起的朝阳》一书,作者王麟)